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方案(试行)(浙海海高职【2021】97号)

2021年12月30日 16:25        点击:[]

详见附件 

上一条: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(浙海高职【2022】18号)

下一条: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(修订)(浙海高职【2021】74号)

关闭

   版权所有©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   地址: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  浙公网安备 33099802000449号